其實事情經過,我根本就沒參與到。而且爸媽他們也絕口不提,所以我不好意思問。只是有聽我三伯母提起,我才大概了解事情的大致原因。
因為我們老家(工廠)有牽涉到土地規劃,所以土地被政府收購建為停車場。因為小時候,我們是一大群家族,住在工廠裡。所以權利金應該是我爸他們兄弟平分,可是不知最後怎麼搞得,錢全都跑到我大伯的手裡。為此親兄弟們,從此形同陌路。
大伯的孩子,是我們之中最會讀書的。不是博士就是出國深造。只是有點好笑的是,大伯過世時,他的孩子一個也都沒回來。結果後事,還是虧我爸他們幾個兄弟出面協助。
錢真的有那麼重要嗎!可以為了它,眾叛親離妻離子散。想想真的很可惜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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